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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询价采购邀请函

时间:2024-03-12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所需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采购内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3、项目预算:7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4、采购方式:自行组织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人身意外保险公司

3、取得相关保险经营资格并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需求一览表

部门

购买内容

保险期限(2024年)

月份数

人数

各二级学院

岗位实习

2024年3月18日至6月30日

3.5

868

四、保险方案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万元)

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

2200

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000

每生每年赔偿限额

25

每生每年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5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

10

学校每年法律费用限额

100

每生每次附加第三者责任限额

8

学校每年附加第三者责任限额

80

每生每次事故附加精神损害费(需提交法院的判决书或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8

学校每年附加精神损害费限额

80

扩展实习无过失道义性补偿限额(含医疗费用)

5

特别约定:

1.每次事故医疗费免赔额为0;

2.法律费用免赔额为0;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含在每生每年赔偿限额内;

4.扩展实习无过失道义性补偿责任: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教学实训或被保险人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活动中,发生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约定的、与实训实习相关的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身故或伤残;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后至168小时之内身故,被保险人虽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时,按照约定金额给予道义性经济补偿。

5.扩展约定赔偿责任:责任保险保障情形应至少覆盖学生在实习单位、往返实习单位与常住地(学校/家/租住地等)通勤路上、不在实习单位开展与实习工作相关事宜等遭受交通事故、工伤、意外伤害或其他需保障情形。

五、付款

单价以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合同学生人数为预估数,仅供参考,以学院到时实际参保的学生名单为准,付款额总价根据实际参保人数随之改变。付款以部门办理好公户转账手续时间为准。

六、报价文件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供应商资质佐证材料;原件备查。

2、保险方案:参考本文第四条款

3、报价表: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的提交办法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0:00前,逾期无效。

2、提交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路28号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知楼213后勤保卫处

3、提交形式: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加盖公章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10:30

2、开标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路28号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知楼213后勤保卫处

3、开标方式:报价日期截止后,若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服务供应商参与报价,学校将组织校内采购工作人员公开拆封报价函,在同等情况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公示一天后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报价服务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此次询价采购作废。

九、联系人:

李老师,0754-83900876,oajwc@gdstpec.edu.cn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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