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9 号)、广东省教育厅《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我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编制了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学校党政办公室(0754-88614757)。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健全管理,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学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有序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校务信息公开事务性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和各部门、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并逐步形成了由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
学校编制了校务公开管理工作程序,党政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管理流程执行信息送交制度、协调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资料归档保存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准确。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流程在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进程,提高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校务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校务信息数量:2023-2024学年度,我校公开发布《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30期;校务公开栏发布信息68次;下发各类校务文件700个,学校网站发布学校动态38篇;学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283条;编制印发《每周工作安排》39期。
2.主动公开校务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设置、学科和专业情况、学校《章程》、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校本学年度印发的规章制度、学校创新强校考核报告、质量年报、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工作亮点和2025年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2)政策文件类信息。包括2023-2024学年度学校及各管理部门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工作计划等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事项。包括学校招生考试(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等),师生的各类评聘表彰(优秀个人评比、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评定等)、教学(专业设置和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新增专业名单)、科研信息(学科建设、学术规范、项目立项等),资产管理信息,干部选聘和人事任免信息、人才引进和招考录用信息,岗位竞聘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校内一般采购、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的招投标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单位的相关信息。
2.校务公开栏。通过学校信息公开栏发布本单位相关信息。
3.文件报刊。编印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及校内文件,通报工作动态,答复、反馈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形式。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各级各类会议,发布有关校务工作动态、工作部署、总结,公布有关事项。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
5.新闻媒体。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媒体,并积极通过《汕头日报》、南方+平台、汕头新闻等新闻媒体发布学校工作动态类信息。
(三)信息公开时间
学校坚持做到“常规性信息定期公开,阶段性信息按阶段公开,短期性信息随时公开,突发性信息及时公开”。
(四)重点公开信息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及时发布《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并将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校区分布、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数线、招生监督电话等内容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dstpec.edu.cn/zsw/index.htm/)进行公布。学校还在相关网站、媒体开展招生咨询,设立专用招生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及家长咨询;设立考生申诉渠道,受理有关举报并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等。2025年度学校向教育部、省教育厅报备专业20个,所有专业设置工作均通过全国职业院校设置平台向社会公布。此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2.学籍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章办理。对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注销以及转校等学籍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公示。截止2025年8月31日,我校23级、24级在校生共3446人,22级毕业生1603人。本年度退学30人,休学19人,在校生入伍12人,复学14人。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坚持财务领域信息公开,以召开会议、发布文件等方式,对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学校召开教代会,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校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并列入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内容。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学校2024年度总收入2008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3.57万元,减少4.4%;事业收入3110.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35.7万元。2024年度总支出2008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7.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1.53万元,项目支出15539.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61.14万元。
4.学生助贷信息公开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类奖助学专项资助的评审条件,由各二级学院按要求严格初审后,提交初审名单及相关建议,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工作小组完成评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资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学生新生资助、临时困难补贴等均按照省部级要求开展,具体资助项目、奖助人数及金额如下:
资助项目 |
资助人数 |
资助金额 |
2024年大学生新生资助 |
25 |
192000 |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 |
9 |
90000 |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
81 |
486000 |
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
522 |
964950 |
2024年秋季勤工助学 |
173 |
109497 |
2024年秋季退役军人国家助学金资助 |
5 |
9250 |
2024年秋季学期应征入伍学费减免 |
5 |
35640 |
2024年秋季学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
7 |
116075 |
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
541 |
1005150 |
2025年春季社会人士爱心资助 |
2 |
24000 |
2025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 |
249 |
142929 |
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军人国家助学金 |
8 |
14800 |
2025年春季学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
9 |
198420 |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重视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做到所开设的课程中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50%以上,选修课学时占总学时比例10%以上,开设课程总数397门,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总数26门,并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完成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初步的撰写工作。
6.人事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在人事管理、评聘、招聘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本年度共引进高层次人才0人,办理0位同志的调入手续;聘请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71人。认定“双师型”教师19人,高校教师资格29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校务信息的情况
本学年度我校不涉及依申请公开校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校务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反映良好。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被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完善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自2021年9月学校成立以来,我校党政领导对校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完善优化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校务信息公开,真抓真管,确保在学校创建之初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就建章立制,快速入轨。
2.规范各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我校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逐步编制信息公开程序文件及有关工作流程,努力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校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多措并举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我校努力建立多渠道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及校内文件、会议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校务信息,增强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2024-2025学年度,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走上正轨,但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和社会公众的关注与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展。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扩大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2025学年学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根据清单要求,2024-2025学年度我校相关事项已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公开栏链接:https://www.gdstpec.edu.cn/xinxigongkai/qtgg.htm)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