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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检事宜公告

时间:2023-07-09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于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8:00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南门)集中签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

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汕头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退回。

二、填写表格。体检对象集中签到时领取体检表,并由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按要求填写,字迹清楚,无涂改,体检表不得填写本人姓名;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

三、医院体检。工作人员带领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医院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体检对象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四、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领回代保管物品,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五、体检结果。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体检对象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体检对象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体检对象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须提前与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八、体检人员需在当天佩戴口罩有序参加体检。

九、未尽事宜,请于正常上班时间与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754-83900870。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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